上海龙凤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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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仆人公叫李振芷兰的小说叫做《穿梭晚清之特种兵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东一方倾慕创作的一本穿梭更生气概的小说,书中首要报告了:他现在能做的便是乞求天主保佑李振,保佑他的大卖主。顿了顿,马斯回覆道:“除一千条后装式线膛枪,另有十万发枪弹。一千条后装式线膛枪两万五千两银子,十万发枪弹就一万两银子,一共三万五千两。”...

出色章节

鼓声雄壮鼓动感动,在疆场上不停的回荡着。

李振穿戴一件陈旧的礼服,卷起袖子,显露肌肉清楚的臂膀。他微躬着背,提着一口钢刀,沉着的盯着冲来的承平军,像是暗藏的猛虎等着猎物中计。

“杀!”

高耸的吼声,从李振后方两丈别传来。一位承平军兵士龇牙咧嘴,眼露凶光,恶狠狠的朝李振冲了过去,挥刀劈下。

李振眼神安静,不涓滴忙乱。

在钢刀劈向他的刹时,李振右脚往前斜探,身段轻轻往右一晃,刚巧避开劈上去的钢刀。刀光从身边划过,透着一股沁人的寒意。李振低吼一声,身段猛地窜出,猛虎下山般撞在承平军兵士的肩膀上。

“砰!”

烦闷的响声传出,承平军惨叫一声,显露疾苦的神采。由于身段落空重心,兵士蹬蹬蹬的持续撤退退却了三步才稳住体态。

“去死。”

李振失势不饶人,脚踏连环快步追上去,挥刀削出。

“噗!!”

长刀划过兵士的脖子,分裂了喉咙,带出一串血珠。

温热猩红的鲜血喷溅出来,洒了李振一脸。李振伸手在脸上一抹,斑斑血迹在脸上分散开来,更是显得狰狞吓人。李振看都没看死去的兵士一眼,由于他没法停上去。不杀承平军,就要被承平军杀死。

为了活上去,李振只能不时地殛毙。

李振杀了承平军兵士,搁浅了刹时,又深吸口吻,持续朝承平军主将的地位杀去。想要建功,天然是找最大的将领动手。

钢刀染血,李振不时地在承平军中穿梭,很快就斩杀了十八个兵士。

现在,李振满身染血,已是一个血人。

四周一丈的间隔空荡荡的,不人敢接近李振。眼光擦过承平军兵士,一切的兵士都是小心翼翼的,想脱手却惧怕被李振杀死。

李振嘴角勾起一抹嘲笑,面前的承平军太弱了。

现实上,李振的魂灵不是这个时期的人。他是中原国猎鹰特种队伍的一位特种偷袭手,接管构造的号令去狙杀可骇基地的领袖,由于谍报有误泄漏行迹遭到追杀。李振一起潜行窜匿,却被逼入绝境,最初和仇敌玉石俱焚。

李振醒来后,发明本身成了清代江北大营中的一位百夫长。

从脑海中的影象得悉,眼下是咸丰三年六月。

二月初,承平军攻入南京,改南京为天京,定为都城。随后承平军上将林凤平和李开芳带兵攻占了扬州,起头北伐。咸丰天子惊慌不安,录用河南巡抚琦善为钦差大臣,在扬州北面组建江北大营,围歼承平军。

琦善急于奋发军心,命参将吴启功率领六千清军攻击承平军。

李振随军出战,呈现在疆场上。

“清狗,老子来杀你。”承平军兵士把李振团团围住,却不敢胆大妄为,这一环境触怒了一位承平军偏将。这人身段魁伟,塌鼻梁,眼眶内陷,眼光贪心凶恶,脸孔狰狞可爱,显露森森白牙,巴不得把李振不求甚解。

李振嘲笑两声,眼中却闪过一抹异彩。

一个偏将,也能挣点功绩了。

李振提着带血的钢刀往前冲,四周的承平军兵士纷纭投退,显露害怕的神气。偏将见此,更是愤慨。他挥刀迎向李振,两边只需一丈远的时辰挥刀劈下。

李振面无惧色,抡刀迎了上去。

“铛!!”

兵器碰撞,收回一声巨响。

李振身段纹丝不动,不遭到涓滴的影响,恍如适才的撞击是清风掠面。但是,偏将却被李振劈得撤退退却五步,手臂发麻,虎口分裂,掌中沾满了黏稠的鲜血。偏将眼中显露惶恐之色,突然回身就跑,不再和李振比武。

李振嘲笑两声,低喝一声,奋力把钢刀抛掷了进来。

“噗!!”

长刀化作一道流光,刹时就命中偏将的背面,刺入心脏。

一声惨叫传出,偏将倒地不起。

李振大步追了上去,离开偏将身边,噗嗤一声拔出插在背面上的钢刀,而后敏捷的挥刀砍下将领的脑壳,又把偏将的脑壳拴在腰间。这是他军功的凭据,不能丢了。李振杀了承平军偏将,凶威赫赫,更让四周的兵士不敢胆大妄为。

“清妖败了,杀啊!”

突然,远处传来承平军兵士的呼吁声。

李振正筹办往前冲,他听见看去,发明清军兵士都撒开脚鸭子使劲儿的后撤。李振心中感喟,他本想杀入承平军中斩杀对方主将,却没想到六千清军摧枯拉朽,竟被战役力极低的承平军战胜。现在清军后撤,没人从旁管束,李振也是孤掌难鸣。

撤!

当即后撤!

目睹四周的承平军兵士捋臂张拳,李振判断的挑选了后撤。李振已杀了一位承平军将领,小有斩获,撤回去也有功绩。他脚下生风,眨眼功夫就抛弃了跟在死后的承平军,追上正在逃命的清军。

未几时,又追上了逃命的主将吴启功。

这人脸孔俊朗儒雅,卖相不错,倒是一个不懂行兵排阵的蠢货。吴启功在兵士的蜂拥下逃命,身边另有十多名保护随行。这些保护都拿着鸟铳,能够停止长途射击,但一切的保护忙着逃命,不一小我想到用手中的兵器毙敌。

李振看着保护手中的鸟铳,脸上显露了笑脸。

有了鸟铳,就有机遇狙杀承平军主将。

狙杀仇敌是成本行,也是李振的特长好戏。实在李振离开这个时期,就一向曾想弄一把枪随身照顾,但他的官职芝麻巨细,得不到枪械。乃至李振心中还想组建一支正轨的戎行,但加倍不机遇,以是李振要建功,要往上爬,要完成本身心中的方针。

李振脑子一转,而后疾速的往吴启功身边的保护接近,而后高声的喊道:“将军,卑职能够改变场合排场。”

吴启功吼道:“你有甚么方法?”

他也不管李振行不行,间接死马当活马医。

李振见吴启功扣问,晓得有戏,立即伸手指着保护身上的鸟铳,高声回覆道:“将军,卑职须要一把鸟铳,用来射杀敌将。”

吴启功喊道:“好,本将准了。”

当下,吴启功让身边的保护给了李振一把鸟铳。

李振接过去,又敏捷的检查了鸟铳的环境。这把鸟铳并不是初期的火绳枪,属于改良后的撞击式燧发枪,已装好了弹药,只需扣动扳机,就能够撞击火石磨擦焚烧射出枪弹。李振提着一米五的鸟铳今后跑,同时转头搜刮承平军主将的地位。

吴启功也在后撤,却端详着李振的环境。

突然,李振眼睛一亮。

承平军兵士中,一个中年大汉穿戴黄灿灿的甲胄,头顶金盔,骑着明白马,张牙舞爪的追杀清军,恰是承平军的主将。

李振又往前跑了一段间隔,和前面追逐的承平军拉开了间隔。

有了充足的缓冲,李振回身停下,托起手中的鸟铳。

这一刻,疆场上的呼吁声消逝,冲锋的承平军兵士也从李振的视野中消逝,只剩下承平军主将圆滔滔的脑壳。李振左手拖住鸟铳的枪杆,右手握住枪把,枪托靠在腋窝处,微低着头盯着后方,食指放在了扳机上。

“砰!!”

对准后,李振手指使劲,扣动了扳机。

一蓬白烟冒起,枪弹破空而出。

“噗!”

不任何误差,枪弹命中了承平军主将的脑壳。

细心端详,就会发明额头的正中央呈现了一个花生米巨细的血洞。殷红的鲜血从额头下流出来,可骇吓人。此时现在,承平军主将的脸上还带着妄自菲薄的神采,伸开嘴却再也发不出任何声响,身段摇摆两下,从战马上跌落在地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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